獨立董事與內稽主管溝通政策

 


一、 每年至少一次召開會計師與稽核主管單獨會議,討論已完成之內部稽核主管與會計師外部查核意見,並根據該年度查核核缺失進行溝通,並提報董事會報告。

 

二、 內部稽核主管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

1. 年度內部稽核計劃
2. 稽核人員年度專業訓練規劃
3. 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內部稽查業務執行情形

 

三、 會計師每年至少參加一次審計委員會,報告年度查核結果。

 

四、 其他:發生重大異常事項,或獨立董事、稽核主管及會計師認為有必要獨立溝通之事宜,可以不定期隨時召開會議。

 

112年度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情形:

 

日期 出席人員 溝通事項 決議結果
112年第一次審計委員會(112.02.23)

吳文斌獨立董事
黃光海獨立董事
鄧泗堂獨立董事
劉慧媛會計師
楊智惠會計師
稽核主管賴雲香

  • 111年重要查核事項及與公司治理單位暨管理階層之溝通事項。
  • 112年度1-2月稽核業務執行結果。
無異議照案通過
112年第四次審計委員會(112.11.08)

吳文斌獨立董事
黃光海獨立董事
鄧泗堂獨立董事
劉慧媛會計師
楊智惠會計師
稽核主管賴雲香

  • 本公司112年度第三季季報核閱結果及稽核業務執行狀況。
無異議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