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保固條款介紹

GDS-1000A-U/GDS-1000-U 系列 數位儲存示波器 (D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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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緯電子終身保固限制條款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 固緯電子 ” ) 針對特定型號之數位示波器,提供購買者完整的產品終身保固服務。詳細的保固限制條款及相關事項,請詳閱下列文件,以獲得最完整的保障與服務。

 

固緯電子終身保固限制條款

1. 產品終身保固資格之取得,始於購買者完成註冊之日。但若產品延宕註冊 ( 超過購買日起算 3 個月 ) ,固緯電子保留判定符合與否之權利,並得要求購買者提出相關購買日期證明文件。
2. 產品保固期間之計算,是自原始購買日開始起算 ( 請參閱「產品保固期限」 ) 。
3. 產品終身保固僅限原始購買者,二次承購者產品之保固期,僅自原始購買者之購買日起算三年內。
4. 若產品在保固期間內且正常環境使用之下,非因外在不良的加工或更改原物料而導致故障,得由固緯電子決定選擇提供零件更換、維修或更換同級產品之適當處置。
5. 固緯電子進行維修時所使用的零件、模組及替換產品皆為新品或是已修復至如新品一般的產品,所有替換零件、模組及產品的所有權均屬於固緯電子。
6. 當產品超出保固期限 (/ 條件 ) ,或有不適用終身保固條款之情形 ( 請參閱「其他例外事項」 ) ,各項維修、更換或運送之服務將收取相關費用。

 

「產品保固期限」定義

產品保固期限定義為自固緯電子或授權的固緯電子經銷商 (/ 代理商 ) 購得該產品並完成註冊日算起 , 至固緯電子產品停產後之 5 年的承諾維護終止期為止。 ( 停產時間由固緯電子發佈決定 )

 

終身保固產品範圍

購買固緯電子產品 GDS-1000A-U / GDS-1000-U 系列數位示波器並完成註冊者,經過固緯電子審核符合「產品保固期限」之定義,且在符合本條款相關規定的前提下,予以原始購買者產品終身保固之承諾。

 

其他例外事項

固緯電子只在產品的本體方面提供應有的保固。如果是下列特殊例外情況,固緯電子並無義務提供保固方面的服務,但可接受付費維修的服務:

1. 運送時的不當損壞。
2. 因意外、人為破壞、不當使用或安裝以及自行變更零件造成的損壞;使用者的濫用、誤用、疏忽、維修或擅自修改。
3. 天然災害等所造成的損壞。
4. 產品外觀髒污老化、機械零件日常磨損、產品本體以外之附屬配件如:電源線、測棒 ( 線 ) 等。
5. LCD 僅保固一年 , 電池僅保固三個月
6. 產品或其零件已超過本身的終身保固或保固期。

 

要求履行終身保固之必要條件

購買者要求履行終身保固之必要條件,除該產品需符合本條款相關規定外,最重要的是保固服務的提供,是以原始採購經銷商 (/ 代理商 ) 為主要之服務據點。而其細部規定如下:

 

保固期內

1. 購買者有責任將產品良好封裝並運送至原始採購經銷商 (/ 代理商 ) ,且須預付運費。
2. 購買者要求原始採購經銷商 (/ 代理商 ) 提供保固服務時,則原始採購經銷商 (/ 代理商 ) 有責任支付產品送回之費用;但若購買者於維修完成後欲將產品運至其他指定地點,則購買者有責任支付所有運費、各類稅款以及任何其他可能費用。
3. 若要求非原始採購經銷商 (/ 代理商 ) 提供保固服務時,則該次維修服務視同超過保固期限,購買者有責任支付往來所有運費、維修費用 ( 人工、零件 ) 、各類稅款以及任何其他可能費用。

 

保固期外

假如送回產品已超過本身的保固期或終身保固,固緯電子仍然會提供相關維修的服務。但使用者則需負擔維修所產生之人工成本、零件費用及運送所需的所有相關費用。

 

免責與不承諾條款

固緯電子對於產品購買者或其他第三者因產品瑕疵而產生的其他必然、間接、附帶損失,例如收益的損失、營業投資的損失、商譽的損失或企業相互關係的阻礙等,並無任何義務賠償。固緯電子並不負擔因為本身產品導致其他設備損壞或故障的賠償義務。 

上述是固緯電子產品的完整保固條款,此條款將可替代所有其他口頭或書面的保固承諾。除了上面所陳述的產品保固之外,固緯電子就其產品將不提供未在此陳述內的其它保固,無論是明示或暗示性的保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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